黄胖子忍不住说:“这胡建套怎么想的?傻吧?”
震风点头,赞同的说:“可不是么,当这高家的上门女婿多好,下半辈子吃喝都不愁了,非要回去当什么乡村教师,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反倒是林晓峰说:“这人肯定也不傻,这样做肯定有什么原因才对吧?”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震风摇了摇头:“反正好像胡建套坚定的要回乡村里当什么教师,高青青也要跟着他回去。”
震风说:“高复自然不同意了,没钱行啊,当上门女婿就是,可这要把他女儿拐进山里面吃苦,这哪行。”
“然后高复就硬要拆散她俩。”
震风叹了口气:“那小丫头估计想不通,就上吊自杀了。”
听到此,林晓峰和黄胖子都有些唏嘘不已。
即便是林晓峰都有些困惑,这个胡建套傻吧?
放着大好前途不要,非要回山村里去?
三人虽然疑惑,可却也不知道个所以然。
很快,震风便开车来到了成都城区外的一个小镇。
这个镇子挺繁华,不过此时已经进入夜里。
镇子不比城市中,一到夜晚,大多数的人都回家睡觉,所以街道上并没有太多的人。
“那个高复家里住这里?”黄胖子吧唧了一下嘴:“还有钱人呢,住这种地方?”
震风嘿嘿笑道:“这你可就错了,高老板在这镇上还有个外号,叫高半镇,不夸张的说,这镇上繁华地带,有一半的门面都是高老板的。”
“我去。”
黄胖子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也太有钱了点吧?”
很快,车子便开到了镇子边缘,一处别墅动火通明,此时锣鼓震天。
这栋别墅足足有三层,院子极大,停车场内停着的车辆,豪车遍布,院内也是人来人往,推杯换盏,有些不像是葬礼,反而像是聚会一样。
这些人西装革履,打扮得都跟社会精英人士一般。
而最怪异的是,此时别墅大门口,竟然跪着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他穿着一件衬衫,带着眼镜,跪在门口。
“这是?”林晓峰皱眉起来。
“震风道长来了?”
此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微微有些发福,穿着一身西装。
“高老板。”
虽然震风卖相很差,可依然装作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没办法啊,卖相差是天生的,只能在气质上找回来了。
震风拱了拱手:“恭喜高老板双喜临门。”
高复眼睛红肿显然刚哭过,微微点头,苦笑了一下,指着大门内说:“请!”
“恩。”震风点点头。
黄胖子小声的问:“晓峰,这不是死人了吗?说双喜临门,不怕被这高老板揍?”
林晓峰白了黄胖子一眼,压低声音:“喜丧加冥婚,怎么就不是双喜临门了?别多话,跟着就行了。”
震风和高复走在前方。
震风好奇的看了一眼跪在大门的那个年轻人问:“高老板,今日算是双喜临门的日子,这年轻人为何在这下跪?”
“哼,他就是害死我女儿的胡建套。”
高复看着胡建套的眼神,无比的怨恨,他至今还是想不明白。
自己说起来,也不算蛮不讲理的人吧?这家伙家里穷,自己也没嫌弃他,让他和女儿结婚,安分上班,然后提拔他。
他就这么一个女儿,以后自己的家产不也全是他的吗?
自己女儿也是如此爱他,如果不是这家伙坚持要回什么山村,自己女儿怎么可能会死。
光是想到这,高复就恨得有些牙痒痒。
“这样跪着,也不成体统啊。”震风微微摇头说。
一般人死了,都是晚辈给死去的长辈下跪,且不说什么长辈晚辈,这胡建套给死去的恋人下跪,成何体统?
高复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别说是下跪,高复杀了胡建套的心都有了。
如果今天不是在女儿的灵堂前,高复准得让人把这家伙给打出去心里才舒服。
“他喜欢跪,就跪着吧。”
高复冷哼一声。
胡建套却抬头朝着屋内磕了一个响头,随后对高复说:“高叔叔,青青的死,全是因为我。”
“我听说叔叔想要给青青结冥婚,我愿意和青青结为连理。”
胡建套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