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送进来了,杯子是哈姆利庄上祖祖辈辈用过的珍贵瓷器。他的穿戴精致考究,他的穿戴从来不可能有失体面。外人很难想得到这位雍容华贵的年轻人,生活在荣华富贵的福窝里,脑子里竟然翻来覆去地考虑着这么一个大问题。然而事实正是这样。“我怎么办才能保证眼下有笔收入?情况不能这么下去了。即使我进了圣殿法学会或林肯法学会学律师①,也得有钱支撑两三年时间。我总不可能参军领薪维持生计吧,再说我也讨厌当兵这一行。其实干哪一行都不好——我听说过的行当中恐怕没一行我能真正成为其中一员的。也许我还是受‘圣职’比干哪一行更合适。可是做了牧师便得每星期都写布道辞,也不管有没有可说的,还很有可能注定只和卑微下贱、没有教养的人打交道!然而可怜的埃梅必须有钱花。我们这里吃的是什么?大块大块的肉,又有野味,又有甜食,吃不完,道森还非要全端出来不可。埃梅却正餐只有两小块羊排,相比之下我实在于心不忍。可是我父亲要是得知我娶了个法国女人,他会怎么说?照他眼下的脾气看,他会取消我的继承权,很有可能的。他还会用我忍受不了的态度对她说二三道四。唉,还是个罗马天主教徒!算了,我不后悔。再来一次还娶她。只可惜我母亲当时身体不好——没能听我对她说,她要是认了埃梅该多好啊!事到如今我还得保着密,可是上哪儿弄钱去?上哪几弄钱去呢?”
① 英国伦敦有四个具有授予律师资格的法学团体:内圣殿法学会,中圣殿法学会,林肯法学会及格雷法学会。
这时他想起了他写的那些诗来——可不可以卖了,拿钱回来?他虽熟读弥尔顿①,却自认为他的诗也能卖钱,便去他的房里拿来那些手稿。他在炉边坐下来,想用评头品足的眼光研究研究,尽可能让自己代表公众意见。自从赫门斯太太的诗盛行起来后,他的诗风也有了转变。他的诗才基本上是长于模仿,最近他一直跟着一位流行的十四行诗歌作者走。他把全部诗作看了一遍,这些诗几乎等于他一生中的一段自传,他把它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这些诗的篇目如下:
《致埃梅,和一个小孩散步》
《致埃梅,边做针线边唱歌》
《致埃梅,我倾诉爱情时她转身离开了我》
《埃梅的表白》
《埃梅在绝望中》
《埃梅居住的异国他乡》
《结婚戒指》
《妻子》
① 约翰·弥尔顿(1608…1674).英国著名诗人,《失乐园》的作者。
他翻到最后那首十四行诗时,放下手中的那卷纸,思索起来。《妻子》,对,还是个法国妻子,信罗马天主教的妻子——也可以说是个打零工当女仆的妻子!他父亲痛恨法国人——一国之民他恨,单个的法国人他也恨。他痛恨法国是他们搞动乱,惨无人道.全是暴徒,不但谋杀了他们的国王,还犯下了各种各样的暴行,血债累累。他痛恨单个的法国人,是因为他们的代表是拿破仑,他们的模样都是各种各样的漫画人物——癞蛤蟆①,滑稽可笑。想当年老乡绅年轻气盛爱憎分明之时,癞蛤蟆的美名四处传扬,约摸传了二十五年。至于奥斯本。哈姆利太太从小到大信奉的宗教,只说一点就够了:有些政客已经谈论起天主教要获得解放云云,英国人中的人多数。一想起这等事就发出了愤怒的吼声,扬言要来个你死我活,其势如波涛汹涌,日益高涨。在这样的情况下,把他妻子是天主教徒的事在老乡绅面前提起,奥斯本非常清楚,无异于公牛面前抖红旗——激它发怒。
接着他又思量,假如埃梅有那种说不明白的好福分,天下无双的好福分,出身于英国家庭,生在英格兰的正中央——比方说沃里克郡——那该多好啊!假如她从没听说过神父、弥撒、忏悔等等东西,也不知道教皇、盖伊②是什么人,仅仅在
①巴黎市徽上有蟾蜍,故十九世纪盛行用癞蛤蟆貶指法国人。
② 盖伊·福克斯{1570…1606)是英格兰火药阴谋中的主要人物。当时英格兰的天主教徒企图在国会开会将詹姆斯一世及其主要大臣炸死,租了一间直通国会大厦基层的地下室。福克斯在里面放了二十多桶火药,用煤炭和木柴伪装起来。后因事泄被捕,1606年在国会大厦对面被处决。
英国国教的庇护下出生、受洗礼、长大成人,压根没见过反英国国教的非国教徒的教堂,也没见过教皇制的教堂,那该多好!——唉,就算这么多优势她全占了。又能怎么样呢?她只当小小保姆(法语中的“bonne”在英语中怎么说?“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