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腕关节处传来阵阵撕心裂肺的刺痛,我不耐烦地一翻手,行云流水般沿那人臂膀而上,轻而易举地抓住他的咽喉,不费吹灰之力地高高提起。
“嗯?”我的眼睛倏地睁开,眼前是一片摇摇晃晃的世界,地域狭窄而潮湿,身上裹着的羊绒毯子轻轻滑落,毯下的我竟是身无寸缕,赤裸裸如刚刚诞生的婴儿。恍惚间,我不知身在何处,只是心头烦闷到了极点,急需发泄一番。
“荷荷……”一阵艰难喘息声打破了我的冥想,我好整以暇地瞅向右手。
它高高擎起在半空,掌中轻描淡写地握着一名大汉的咽喉,他双脚离地半尺,正面红耳赤地拼命喘息着。可呼吸道被牢牢卡住,那口气始终喘不上来,如今脸容已渐渐憋得泛出铁青色,眼看就要窒息而亡。
第十卷 异乡 第一章 父子
我冷酷无情地瞅着他,若无其事道:“你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
“荷荷……”大汉拼命眨动眼睛,踢腾着双腿,看得出他是一千一万个愿意的。
我洒然一笑,轻轻将他放下,瞬间雄躯又狠狠将他顶在舱壁上,幽幽冷冷道:“你最好说实话,因为我知道你说谎后,随时可以将你碎尸万断,明白了吗?”
“咳咳咳咳……”他拼命的咳嗽着口水鼻涕四溢,害我不得不和他保持着一段安全距离,避免雨露均沾。
在一段短暂的平复过后,大汉开始严肃回答我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我平平淡淡道:“首先,请你说出你的名字,这样彼此才方便称呼,作为尊贵武士必须严格恪守的礼节,我可以先告诉你。我叫碧胜蓝。你叫我碧胜蓝,或者碧先生这都随便你。嗯,轮到你自我介绍了。”
我面不改色地扯着弥天谎话,不过碧胜蓝这个名字倒非是信口雌黄,若真能做掉轩辕天之痕,这个名字也就名副其实了,因此我毫无半分愧疚的给自己安上了它。
大汉精乖得很,那还不知顺杆往上爬,马上态度大变恭恭敬敬道:“尊贵的碧先生,小人叫悍苗,您老就叫我小悍或小苗吧,只要您叫着习惯,阿猫阿狗都无所谓的,呵呵,那正是小人儿时的乳名。”
我见他这么合作不由心怀大畅,随手捡起毯子重新罩住全身,这才苦笑摇头道:“好吧,悍苗,请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又怎会处身此地?”
悍苗闻言收摄心神,凝神沉思片刻,轻声道:“这是一艘捕鲸船,名叫‘蓝鲸号’。目前位置是亚斯沃郡西三十里的荒僻海滩。我们正在进行捕杀鲸鱼的工作,目的是取得极品香料‘眼儿媚’,哦,补充一句,那是专门给皇宫御用的超级货色。至于您……是我们老船长从海上捡回来的。当时情况极其危急,您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好像随时都会死去似的。后来是老船长亲自出手救治,这才化险为夷!当时的情况真是危若累卵啊……”
他喋喋不休地诉说着,全然没有留意到我注意的根本不是他,而是自身。
“飕!”一股精神能光速掠过全身,刹那间,浑身上下每寸每分,都被我“看”得一清二楚。
情况比预计要严重许多,目前我最多只能发挥出鼎盛时期的千分之一功力,那约相当于一名一级青铜骑士,而且光明和黑暗两种能量加乘法术,根本无法启动,体内经脉正陷于一种混沌未开的原始形态。那种情形很像远古时代的一个个游牧部落,急需一名无敌霸主整合四方一统天下。遗憾的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要重振昔日雄风非得一年半载之后。
不过幸运的是,精神能不但未有丝毫损耗,反倒疯狂暴涨了一倍有余。我暗暗放下心事,至不济就动用“宿命针”和“灵魂风暴”,只要别碰上轩辕天之痕那种级数的大宗师,普通高手还不是一个一个手到擒来吗!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琢磨起悍苗的情报。
“亚斯沃郡,这个名字好陌生啊……嗯?你说的是恺撒帝国的亚斯沃郡?”我瞠目结舌地盯着悍苗,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
悍苗无辜地瞅着我,不可思议地答道:“是啊,尊敬的碧先生。就是帝国的亚斯沃郡啊!”
我这才注意到他刻意省略了恺撒两个字,而仅仅称呼帝国。那是对祖国名称的隐讳叫法,就像风云帝国的子民,从来不称呼自己是风云帝国某某地人一样。因为那只会徒惹别人耻笑而已。
发现这一点后,我不禁大骂自己愚蠢,他刚刚说话时大陆语明显带着异域腔调,和风云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可我当时头晕脑涨,迄今才愕然发现这么明显的破绽。
眨眼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