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拍拍我的肩膀,“那天考试如果不是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没什么,反正橡皮够大嘛……”我不自在地笑。不过是把自己的橡皮掰了一半给对方,像这种在发生三分钟后就被抛至脑后的小事,却在相隔大半年的眼下,被对方拿出来再三感激,只能让我觉得不适应。“半块橡皮而已啦,又不是饥荒年代的半个馒头。”
“哈哈哈!你很有趣哎。”覃荔咧着嘴笑,“不过说真的,还好有听到你的名字,不然我真的认不出你了!”
“嗯,我也是……”我说。想起一个多月前的茶馆偶遇,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儿眼熟,但也只把原因归咎在“对方长了个大众脸”的单纯。毕竟人脑不是计算机,记忆不是单靠按个“确定”就能永保完好的存在——何况又不是什么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帅哥,自然更没了保存的必要。
“嗯对啊对啊,还好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哈哈~”覃荔笑着,“刚刚听到你一说自己叫向晴,我心里就马上有‘啊!难道是她!?’的声音哎~”
“……对哦。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借完橡皮,特地问过我的名字……”
“是啊,当然要问的。你不知道我当时问了多少人,个个都冷漠得要死,不是说什么‘只带了一块’,就是干脆不理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偏偏文具店又远得要死,唉呦!如果不是后来你二话不说掰一半给我,我真的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用手指蘸口水好像也能勉强擦掉几个。”我说。覃荔这种人来熟的个性,让我颇感放松,说起来话也就没了像是和程敛或郑启脉那样的拘谨。
“哈哈哈~~那我的卷子不用要啦!”覃荔一脸乐不可支,“哎,反正当时真的超级感激你啊,不然我也不会特地问你名字啦!就是想以后报恩嘛!”动情之处,不忘朝我比出大拇指,“你的名字我真的记得超牢的,当时听就觉得很特别啊~~向晴向晴,感觉好好听好文艺的~”
“呃……”我压根没觉得这名字有什么特别,“你太夸张了……”
“我说真的嘛~当时还想过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以后同校找来做朋友的呢,结果……哎,居然没考上!”覃荔一脸遗憾,但眨眼间,又重新组合成了惊喜。“不过真没想到啊~居然能在这里撞到你!”
“是啊……真没想到。”我感叹。
同样在第一志愿落榜的二人,会在第二志愿的学校里重新相遇。如果硬要为这相遇找一个原因的话,那么或许就只有——
“真是太有缘啦!”覃荔一边总结,一边掏出手机,“呐,我们交换号码吧?”
“……好啊。”我点点头,内心沉淀出一丝微妙的茫然。眼前的发展顺利一如我所预期,却又在同时陷出巨大的裂缝。剧本仿佛冥冥中被一只无形的手翻转了。于是那些热络的语气、兴奋的表情、“我们交换号码吧?”的台词——那些为自己所精心备好的胭脂粉底,就在此刻,在我眼前,被抹上了另一个人的脸。
任凭这空虚沸腾 第六章(4)
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遇”是因为“缘分”。
那么,两个人间的“缘分”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3
尽管和覃荔交换了号码,但之后连着三天,我们之间也没有联系。
不是没有想过主动。但一来找不到合适的话题;二来骨子里起了逆反心理,认为既然当天覃荔演完了自己的戏份,就很应该接着继续演下去。所以,即使之前明明作好了“死皮赖脸讨交情”的全套准备,但在发现对方似乎比自己更想能成为朋友后,反而有些忍不住想要摆出架子——所谓人性本贱,想来指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但我终究还是着急起来。覃荔没消息给我没关系,但我不该没消息给郑启脉。自上次病房之行,发现自己成为对方手机里仅有的几个人后,我就莫名生出“郑启脉要靠我拯救”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但神经病而且精神病,却成为我心房里新备的膏药,气味虽然熏人,但“啪”地一声贴上去,内心某处的空洞,就仿佛被暂时地封住了。
终于,在我准备主动朝覃荔伸出橄榄枝的前一刻,对方打来了电话。
时间是交换号码后的第三天。地点是第四医院的住院部。在这之前我正提着塑料袋,跟在父母的身后走出病房。袋子里装的都是些筷子汤匙不锈刚饭盒之类的日用品,仿佛是要庆祝父亲出院般地,甩出一路的叮铃哐啷。我努力收敛动作想抑止这声响,却因了那突如其来的来电音乐,而将这嘈杂又扩大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