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后,当最后几声爆炸落幕,低矮的弗林德斯岭仿佛被削平了一层,斜坡前到处都是弹坑和爆炸后的残迹,当一些士兵装着胆子从泥沙中探出头时,山脚下已经出现了数以百计喷着黑烟的坦克。
“起来,快起来!”
“准备好,他们要进攻了!”
“打起精神来,不要害怕,我们居高临下,用你的子弹挑穿他们的肠子!”
炮声刚刚平息,军官们便急匆匆的钻出了掩体,一边在堑壕内奔跑,一边想尽办法给士兵们壮胆,可无论他们如何叫喊,还是无法缓解士兵们的紧张,尤其是看到那些坦克后,更是脸都白了。
“机枪,机枪!”
叫喊声中,几位美军士兵用力的推开了厚重沙包,露出了后面已经为数不多的马克沁或者刘易斯机枪,火舌开始喷射子弹,从阵地上横扫而过。
咚咚咚……。
独特的炮击声响了起来,这是37毫米速射炮的声音,一辆辆猎豹带领着步兵开始缓慢爬坡,虽然他们对付圣沙蒙会有被摧毁的危险,但面对正面的重机枪基本可以无视了。
一连串的炮弹,从阵地前沿炸开,这些小口径速射炮弹的威力虽然不大,可速度却太快了,更致命的是他们的精准度远比大型炮弹更厉害,不断地钻入战壕,四散爆开。
汤普森端着步枪,和50多位伙伴驻守在锯齿状堑壕的突出犄角上,别小看这些突出于堑壕的犄角,它们是引开敌人火力的重点,想要全面进攻堑壕,就必须先拿下这些锯齿犄角,可要拿下犄角,却要面对后面的交叉火力。
砰砰砰……。
汤普森瞄准了一辆猎豹坦克,一发发子弹打在钢铁身躯上,除了火星再也看不到其它,眼看着没办法打穿他们,只得将目标对准了后面的新华步兵。
可那些步兵实在是太刁钻了,他们弯着腰,不断地跑着之字,娴熟的利用刚才炮弹炸开的弹坑和岩石左闪右突,再加上坦克的掩护,非常难以瞄准。
“砰。”
汤普森终于打死了一个,等他拉开枪栓准备瞄准下一个目标时,发现坦克快到面前了,立刻掏出手榴弹准备给对方点颜色看看,可还没等拉开引信,坦克身后忽然闪出两位背着筒状钢瓶,手里还拿着一根粗大管子的新华士兵。
他们的动作比刚才那些士兵更加熟练,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他们匍匐着从一个弹坑爬到另一个弹坑,转眼就冲到了50米内。
看到这两人,汤普森总觉得有些古怪,心脏也猛然抽了起来,下意识的要把手榴弹扔向他们。
但就在此时,这两位士兵也举起了手里的粗大管子,还没等汤普森明白,眼眸中一道橘红就让他猛地凝滞住了。
火焰,是火焰!
“轰!”
火焰裹挟着手榴弹,瞬间就将这个突出部填满,50多位士兵几乎刹那间就成为了火人,即使没被喷到也没法待在这里了,因为整个坑道内都已经填满了火焰。
一群群联军士兵鬼哭狼嚎着从战壕内冲了出来向后逃去,很多人甚至连枪都没拿,这让早已等待多时的新华机枪手终于有事可做了。
长长地火舌,就这样突兀无比的从坦克后面窜出,然后冲到敌人面前,那些粗大的管子陡然变成了巨龙,顷刻间这些锯齿突出部就成了一片火海。
“上帝啊!”
“那是什么鬼东西!”
“打死他们,快打死他们!”
“离开,离开这里,火焰烧进来了!”
一声声紧张而急促的呼喊声,顿时让整条防线都风雨飘摇起来,虽然击中了几位这种背着会的士兵,爆开的火焰将它们和自己人一起吞噬,但更多这种兵已经冲到了堑壕前。
利用火焰喷射器的掩护,一队队新华士兵迅速而快捷的拉近了距离,迫击炮和手榴弹开始肆虐,虽然美军也用手榴弹还击,但只要他们探出头,就成为了坦克和机枪手最好的活靶子。
“乖乖,这火焰喷射器效果还真不错。”
躲在指挥部内的冯国璋看到此景,立刻啧啧称赞,皇甫奇虽然也对首次使用的火焰喷射器很满意,但等看到一位被击中后的己方士兵的惨状,叹了口气:“要是这玩意能安全点就好了。”
“哪有那么简单。”赵龙摇了摇头:“这种东西杀伤大,但是操作不易,至于安全就别想了,除非是专门的坦克,要不然根本防不住子弹。”
“对啊,为啥不给我们配发坦克呢?不是说已经用老坦克改装了1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