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严肃指出:“任何行动都由思想支配,难道你审定和修改诬陷文章就未受思想和观点的支配,你讲文章中的观点只是文章的观点并不代表你的观点,能说得过去吗?”
姚文元听后,若有所思地把眼睛转向房顶。
接着,律师要他说明起诉书中指控他与张春桥到济南支持王效禹武斗一事的情况。
姚文元答:“我与张春桥到济南后,王效禹准备武斗,我事先未表态,张春桥是否讲过支持武斗的话,我已记不清。我在武斗后的庆功会上讲过支持武斗的话。”
问:“现在怎么认识?”
答:“我是事后支持,当然对武斗的后果要负一定责任。对当时受到王效禹打击的那300多名群众,我表示道歉。”
(二)第二次会见
第二次会见,姚文元已不像第一次会见时那样拘谨,态度比较放松。当律师问及起诉书指控他诬陷原上海第一书记陈丕显和诬陷迫害市长曹荻秋是叛徒的事实情况时,他说:“在1967年1月,我到上海的时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上海市委的领导人有过攻击的言论。”
韩学章、张中律师会见姚文元(2)
问:“有过什么攻击性言论?”
他沉思好久说:“具体的已记不起来,大概如起诉书所指控的内容。对曹荻秋定为叛徒,是张春桥在上报的报告上批的,我也画过圈。定曹为叛徒是错误的,我画过圈应负担一定责任。”
问:“讲讲1976年1月你让《人民日报》总编辑鲁瑛派记者到中央一些部和省市搜集诬陷材料的事实情况。”
答:“是王洪文的主意,我对王洪文的意见未置可否,实际上是默认。默认等于我同意。”
问:“搜集这些材料后怎么处理的?”
答:“编印‘情况汇编特刊’。”
问:“编印‘情况汇编特刊’的目的是什么?”
答:“矛头对准几个省的老干部。”
问:“起诉书指控你派记者去搜集的那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材料,说他们就是什么‘还在走的走资派’、‘还乡团’、‘右倾翻案’、‘复辟’,这些都登在情况汇编上,是不是事实?”
答:“是事实,这是严重错误,我应负责。”
问:“1976年3月南京群众反对张春桥的大字报和标语,你当时是怎样认识的?”
答:“我当时认为是对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反扑。我说了攻击南京群众的话。说那是反动逆流。现在我认识到当时的认识是错误的。”
问:“1976年4月北京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你说了什么?”
答:“我说这是一小撮坏人,是反革命分子,这是我又犯了严重错误。”
问:“你把许许多多的群众参加悼念周总理的活动,定为反革命案件,是什么性质的错误?”
答:“定反革命事件是上面决定的。”
问:“你派记者到天安门调查情况,情况是不是你汇报、反映的?邓小平与###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栽赃诬陷‘邓小平就是这项反革命政治事件的总后台’?”
姚文元瞠目结舌、满头是汗,回答不出话来,最后表示对不起邓小平,说犯了严重的错误。
问:“起诉书指控你与张春桥、王洪文等策动上海武装叛乱事实情况怎样?”
答:“上海武装叛乱一事,我看了起诉书才知道,1976年5月7日在北京我曾向上海写作组成员陈翼德谈话时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是暴力解决问题’。是在对‘文化大革命’中阶级斗争的一点儿体会,若我讲一句话起上海武装叛乱舆论准备作用的话,那我应负一定的责任。”
两次会见,使律师感到姚文元虽然对起诉书上指控的事实大都承认,但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甘雨霈、傅志人律师会见陈伯达
1980年11月13日下午,陈伯达聘请的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甘雨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傅志人,来到复兴医院会见被告人陈伯达。他因病离开秦城监狱在这里治疗,住在医院主楼东北不远的三层小楼里。
陈伯达时年76岁,身高米左右,体态较胖,鬓发灰白,一副黑框眼镜遮住一对小眼睛,目光迟滞。一口纯粹的福建方言,与律师交谈需配有翻译。
谈话前陈伯达要了几张纸,作记录。然后谦卑地说:“我有一个请求:我说得不对的,应当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