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和军区空军的领导干部分别送到各地去劳动改造,并说:“有的人还要送到格尔木,白天劳动,晚上看起来。”
随后,法庭转到对吴法宪迫害刘善本、顾前致死的事实的调查。审判员问:“你是怎样诬陷、迫害空军原副教育长刘善本的?”吴法宪回答说:“迫害刘善本,完全是根据白云的报告……我同意对他批斗,将他监护起来迫害致死,我负有主要罪责。”
四审吴法宪 法庭调查(四)(2)
审判员又问:“你是怎样诬陷、迫害南京军区空军原参谋长顾前的?”吴法宪如实作了回答,他供认:江腾蛟对他讲顾前是“打进来的”,是他批准将顾前关起来隔离审查的;是他听了江腾蛟的话,诬陷、迫害顾前,后来知道顾前死在苏州。吴法宪表示:“我负主要罪责。”
这时,法庭通知受害人顾前的妻子彭涵明出庭作证。彭涵明满怀悲愤地控诉了吴法宪伙同江腾蛟、王飞等人,对顾前实行法西斯式审查使顾前惨遭迫害致死的罪行。彭涵明的血泪控诉,使旁听席上不少人止不住流下眼泪。她还说:“顾前1938年参加救亡运动,不管在白区,还是在军队,从来没有脱离组织,也没有被捕过。吴法宪、江腾蛟一伙强加于顾前的种种罪名,都是毫无根据的。”吴法宪听了彭涵明的控诉,供认诬陷、迫害顾前致死,犯了大罪,罪责主要由他负责。他还说:“这是反革命分子迫害革命者。”
法庭调查至此,审判长伍修权宣布:吴法宪在林彪、叶群指使下,利用“文化大革命”镇压、迫害空军大批干部和群众,经吴法宪直接诬陷、迫害的就有174人,顾前、刘善本被迫害致死,法庭对这个事实调查结束。接着宣布: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法宪的犯罪事实,经过4次庭审已经全部调查完毕。下次开庭将进行辩论。
法警将吴法宪带下去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基于与第三次庭审同样的原因,两位律师对被告人吴法宪一句也没有发问。
对吴法宪第五次开庭 法庭辩论(1)
1980年12月18日下午3时至4时20分,第二审判庭开庭审问吴法宪,进行法庭辩论。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副庭长黄玉昆和13名审判员出庭。伍修权主持法庭辩论。特别检察厅副厅长史进前和孙树峰、冯长义等8名检察员出庭。吴法宪的辩护人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出庭为吴法宪辩护。
被告人吴法宪被值班法警带到被告人席后,审判长伍修权宣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法宪的犯罪事实,本审判庭于1980年11月23日、29日、12月6日、9日先后四次开庭审理,事实调查完毕。现在开始进行辩论。”
法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向被告人宣布:除委托辩护人辩护外,本人也可以辩护,被告人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开庭的法定程序一结束,检察员孙树峰即以公诉人的身份就被告人吴法宪所犯罪行首先发言。他说:经过法庭调查,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充分地证明以林彪为首,吴法宪等为主犯的一伙,是一个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的反革命集团,吴法宪积极参与了这个集团颠覆政府,篡党、篡国、篡军的阴谋活动,犯下了严重的反革命罪行。因此,对被告吴法宪提起公诉,交付特别法庭依法审判,完全是必要的、正确的。
“现在我对被告吴法宪投靠林彪,参加林、江反革命集团及其在这个集团中的作用、地位和他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以下意见:
1。 吴法宪死心塌地追随林彪,积极参与了林彪集团篡党、篡国、篡军的阴谋活动。
(1)在这一阴谋活动中,吴法宪多次恶毒诽谤、诬陷朱德、邓小平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说,朱德是个‘军阀’;1968年,吴法宪又伙同陈伯达、谢富治,利用已经破案的‘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以追后台为名,诬陷邓小平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
(2)在林彪篡夺、控制军委领导阴谋活动中吴法宪遵照林彪的授意,写信诬陷军委副主席贺龙同志在空军幕后指挥搞‘罢官夺权’活动。
(3)林彪为了完全控制军委的领导权,早在1965年就有计划有目的地诬陷、迫害军委秘书长、总参谋长罗瑞卿同志,叶群亲自出马,捏造说刘亚楼同志病危时曾向她揭发罗瑞卿同志有‘野心’的所谓‘四条’。当有的同志指出‘死无对证,难以置信’时,叶群慌了手脚,怕阴谋败露,就指使吴法宪制造伪证,印证叶群捏造的材料,以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