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正、王志道、王战平、甘英(女)、史笑谈、宁焕新、司徒擎、曲育才、朱理之、任成宏、任凌云、刘丽英(女)、刘继光、许宗祺、严信民、苏子蘅、巫宝三、李明贵、李毅、吴茂荪、沈建、张世荣、张敏、范之、费孝通、骆同启、高朝勋、高斌、黄凉尘、曹理周、翟学玺。书记员郭志文、甘明秀、黄林异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出庭的有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检察员马纯一、王文林、王芳、王振中、王瀑声、王耀青(女)、冯长义、曲文达、朱宗正、江文、孙树峰、李天相、沈家良、张中如、张英杰、张肇圻、孟庆恩、图们、钟澍钦、袁同江、敬毓嵩。今天出庭的有被告人姚文元的辩护人韩学章、张中律师,被告人陈伯达的辩护人甘雨霈、傅志人律师,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人马克昌、周亨元律师,被告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苏惠渔律师,被告人江腾蛟的辩护人周奎正律师。被告人江腾蛟的辩护人王舜华律师,因病没有出庭。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第二审判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10名主犯审理完毕,并经特别法庭评议,现在宣读判决。”
从特别法庭开庭起诉的第一天起,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特别法庭的审判活动情况。中国亿万人民的心,同特别法庭息息相通。在这段时间里,人们都会早早吃好晚饭,守候在电视机旁,观看中央电视台每晚7点的新闻联播,了解当天关于特别法庭开庭情况的报道。当1月24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全世界播报了1月25日上午特别法庭将继续开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0名主犯进行宣判的消息后,人们奔走相告,期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
1981年1月25日上午,庄严肃穆的法庭格外肃静。法庭上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席位设置依然与开庭起诉时一样,特别法庭的庭长、副庭长以及审判员和特别检察厅的厅长、副厅长以及检察员分坐在审判台正中的左右。由旁听席往上看,左半边是庭长、副庭长及审判员,右半边是厅长、副厅长及检察员。在审判台前面靠左侧的是书记员席位,靠右侧的是辩护律师的席位。应出庭的辩护律师,除王舜华因病请假以外,其余9人全部就座在辩护人席位上。
宣判现场扫描(2)
庄严肃穆的法庭中,10名被告的不安神情自不待言。参加旁听的各界代表则怀着可能稍有紧张但更多的是期待与喜悦的心情等待法庭的宣判。10名被告已一字排列,站在被告席上。着装整齐、佩带武器和械具的法警站在每名被告人的身后。一切都已就绪,就等待着庄严的宣判时刻的到来。
此时,这些罪犯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不得而知。可表现出来的神态,正如新华社记者在一则报道中所称:张春桥这个一贯摆出一副死硬相的家伙,今天在法庭上神态异常,多次用手擦掉额角和下巴的冷汗。姚文元,一直仰着脸、神情呆滞。陈伯达,嘴巴哆嗦。吴法宪,两腿发抖。旁听席上,尽管法庭规则明确告知“不准鼓掌”,但人们听完宣判,内心的喜悦和欢庆胜利的感情无可抑制地迸发了,热烈的掌声使大厅内一片沸腾。人们的喜悦,真正地体现了自开庭以来,亿万人民与此息息相通,正义的判决得到举国上下一致拥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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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1)
1981年1月25日上午9时18分,特别法庭江华庭长开始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判决书共万余字,先由江华庭长宣读集团犯罪部分,接着由伍修权副庭长宣读完10名主犯的个人犯罪部分,再由江华庭长继续宣读,直至完毕。
判决书中的事实、理由、结论,主要原文如下: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犯罪事实如下: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策划颠覆政府,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1967年1月23日,林彪确定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的方针说:“无论上层、中层、下层都要夺。有的早夺,有的迟夺”;“或者上面夺,或者下面夺,或者上下结合夺。”同年1月22日,张春桥说:“我们对所有的权都要夺。”从1967年至1975年,张春桥多次宣称,“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上述反革命目的,虽然由于党、政府、军队和人民的抵制,未能完全得逞,但是他们确实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严重地破坏了政府的机构,严重地妨碍了政府的工作,严重地破坏了人民公安保卫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控制了中共中央的组织、宣传部门和国务院的文化、教育、卫生、民族等部门的领导权;夺取了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