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政府要求清军撤出牙山阵地。
在朝鲜政府的档案里,并没有找到这篇公文的底稿。
7月24日,朝鲜国王发出诏书,把全权委任给生父大院君。大院君首先着手做的,就是惩处闵氏一族。这次,一反朝鲜政府历来的做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决定了对闵泳骏、闵炯植两人的处置——远方恶岛安置。
对留守江华的闵应植处以“绝岛定配”,对留守开城的金世基处以“远方恶地定配”,对庆州府尹闵致宪处以“远地定配”。
同样发配,也有远恶岛和绝岛之差,远恶地和一般远地之别。至于安置和定配的差别,不甚明了,可能安置的处分重一些。
新政府的首脑是金宏集,金允植和鱼允中也是最有权势的成员,人们谓之“金鱼内阁”。逃亡海外的反闵派、进步派人物被召还,委以重任。亡命日本的朴泳孝等人,终于获得被起用的机会。
对于处分闵氏以外的事,朝鲜新政府却依然是慢慢吞吞。因为处罚闵氏一族,纯属内部问题。而且,闵氏时而亲日反清,时而亲清反日,态度暧昧,只有对靠近俄国非常热心。因此,关于处分闵氏一族,不论是日本还是中国,都不过问,新政府觉得很放心。
至于其他的事,问题在于目前还无法断定日、中两国谁胜谁败。也不能不考虑,万一清军得胜复归汉城怎么办?或许大院君心里早就打好了算盘,到那时候就说:“我是被日军绑架出山的。日军用刀枪逼着我,不得已才出来执政。但是,在当时的形势下,也做了相应的抵抗……例如……”
这“例如”就是大鸟公使要求朝鲜政府替日军把牙山的清军击退,大院君虽然没有拒绝,但有意延误时间。
这就是向日军抵抗的证据。后来,尽管大鸟公使拼命催促,朝鲜新政府仍迟迟不发公文,原因就在于此。
在日军已向牙山进发之后,朝鲜新政府才发出公文。有人说大鸟公使硬把公文上的日期改成日军出发之日,这是比较可信的。
§虹§桥书§吧§。
第51节:海陆初战(6)
朝鲜政府的档案中没有上述公文材料,可能是害怕日后清政府检查,有意不归档。
东京接到大鸟公使关于弄到了朝鲜政府公文的报告,在7月28日上奏明治天皇。天皇问伊藤首相:
“朝鲜政府有这样的委托文件,应该怎么办?预先发出过训令吗?或者向公使交代过?外交大臣发出过什么训令?对朕说明!”
这可以理解为天皇不赞成攻击牙山的清军。
伊藤首相领会了天皇的心意,便指示陆奥外相和参谋本部中止对牙山的攻击。
然而,陆奥却把中止攻击的命令扣押了。
“这次战争是大臣之战,不是朕之战。”明治天皇提出异议,并拒绝派敕使去伊势神宫和孝明天皇陵祭祀祖先,禀明开战。天皇又说:“这种事情,不是朕的本意,不能向上苍神明禀告。”
攻占汉城王宫,丰岛海战,理由都是因为对方首先开枪开炮。公开发表的消息都是如此,大多数国民也信以为真。可是,认真分析一下,朝鲜护卫兵和中国舰队是不可能首先开火的。于是,唯恐别人看出破绽,又制造出一个怪论:王宫护卫兵很可能是些穿着朝鲜服装的清兵。
这时,日本宪法已经公布。君主立宪制是天皇在内阁的辅弼下管理国政,所以,天皇反对开战,却无法制止。
仓皇北上
明治二十七年8月1日,日本宣战。宣战诏书登载在次日的官方公报上。
“天佑保全,践万世一系皇祚之大日本帝国皇帝,诏尔忠实勇武之众:朕于兹对清国宣战。朕之百僚有司,善体朕意,宜从陆上、海面,从事对清作战,以达国家之目的。倘无悖于国际法之限,应发挥全能,尽一切手段,以期万无疏漏……”
破题之后,诏书接着述及开战的理由:日本出兵是根据明治十五年的条约规定,目的在于确保朝鲜治安,维护东洋全局和平,而中国始终妨碍,派大兵于韩土,击我舰于韩海,罪状昭然。
诏书结尾说:“事已至此,朕一贯以和平为念,为向中外宣扬帝国之光荣,不得已而公开宣战,望尔忠实勇武之士,迅速进军,恢复和平,以期保全帝国之光荣。”
清政府的宣战布告也在同一天发出。日期用阴历——光绪二十年七月一日;阴阳历之间恰好差一个月。
中国皇帝的宣战上谕说:
“朝鲜为我大清藩属二百余年,岁修职贡,为中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