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只知道,说晴王身边这位小美人是鲛人与凤凰的后代,极美,也极爱美,觉得银太朴素。所以晴王也准许他保留自己的偏好。
听书低头看那一方手帕,纯银线做成的帕子如同月色,只是现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手印。
沉黑的,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宁时亭的手洁白修长,握着走了这么一会儿,连薄汗都没有出。
可是他碰到的地方就像是被毒虫爬过了,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黑色痕迹。
“帕子丢了吧,你要是想牵着我,牵我的袖子也是一样的。”
听书看了看手帕上的指痕,伸手把银帕叠了叠,将干净的一面翻到上面去,重新牵住他的手,喜滋滋的。
“我不丢。别人画手帕,画扇子,要费力磨墨,还要挑选缎面。可是公子只需要银帕,以手作笔,就能画出点墨江山。我要把它藏起来,不许任何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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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雨顺着房檐滴滴答答落下。
“冷啊。这个鬼地方,比冬洲还冷。”
偏远的院落中,一个侍卫骂骂咧咧地蹲下来,摆弄火盆。
“得了吧,你这么胖了还怕冷,炭盆过来给我捎捎。”另一边的侍卫也出声了,高瘦的一个人,搓手哈气,“我以后再也不再这个鬼地方当差了,可是运气差,又分不到好的主人去伺候,哪怕我跟着听书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呢?”
他轻蔑地往房里看了一眼:“都比在这里好,一天天的,守着晦气。”
这地方本来也没人当差,如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