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昨晚吃饭以前,吃饭以后,他像离弦的箭般直往前冲。
湘潇知道他做事一向雷厉风行,连走路也是风风火火的。
他之所以比小王小李有所成就,与这无不相关。
她欣赏这样的男孩子,但当他也同样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地走近她的时候,她却一时无法接受。
只有在岑凯伦的小说里,一个女孩子,才可以从古堡里,直接走到复杂多变的美国大都市里去。
像他们这种人,在古代,那都是要娶三妻四妾的,才能够枝繁叶茂,才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
而现在,却只能娶一个。
那这一个,就既要端庄又要妩媚,既要主外,又要主内。
他是有重担在肩的,他的挑剔完全可以理解。
也许,她真的,就是没那个胆吧。
她总是一步一步地来,不敢完全颠覆自己,或者脱胎换骨。
工薪家庭的孩子,就是读再多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苍茫与壮阔,不经生活毒打,也长不出可以飞翔的翅膀。
也只能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如果是世外高人一身轻,谁又不想遇见云呢?
烟酒做伴,云游天下。
想唱就唱,想醉酒醉。
她像伴侣,又像兄弟,她像武侠小说里那样潇潇洒洒。
但是冼锐不是世外高人,他只是偶尔难得出神,向往她那一种生活。
冼锐走到湘潇的房间里,站在门背后,将门掩了过去,几乎都要将它全部关上了。
他望着她,动了动唇,好像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好像是要靠近她的样子。
湘潇的心一动,心想:如果他在此时,对她说一声“没关系”。
那么,她会一点也不犹豫地留下来。
立即,马上。就会留下来。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再也不要去想什么,旧恨与新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