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邻近郊区的一个花园小区门口,夜辜星抬头看了看小区名称——“天水一阁”。
“走。”
黑色商务奔驰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晨光熹微,带着秋意的凉薄,空气中也仿佛夹杂了丝丝寒意。
天边,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橘红色的暖光却依旧无法驱散秋末冬初的哀凉。
“冬天又来了……”独属于男子的呢喃,沉静,好听,仿佛掠窗而过的风,清润,疏淡,无悲无喜,无波无澜。
晨光照射在他白皙的侧脸之上,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射出一排小小的阴影,眉如远山,清隽绝伦。
“煜儿,你怎么又出来吹风了?”钱岐彬见状,目露紧张,迅速拿起毛毯,盖住他的双腿,这时,才恍然惊觉,原来男子一直都坐在轮椅之上。
“爸。”男子轻轻颔首,稍显冷清的眸中划过一抹暖色,笑容清淡,他就这样坐在那里,却轻得仿佛一张透明的白纸,风一吹就能将他捅破。
“今天爸有事,估计晚上才能回来,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好。”
“还有,饭菜都在冰箱里,放到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好。”
“药我煎好了放在灶上温着,一定要记得按时喝。”
“好。”
“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客厅、卧室、厨房、洗手间我又多放了两部手机。”
“好。”
无论钱岐彬叮嘱什么,男子都一一回应,眼神清淡,眉宇平和,竟没有丝毫不耐。
……
时至晌午,阳光这才有了丝丝暖意,空气中却还是弥漫着秋的寂寥气息。
夜辜星一身白色连帽卫衣,胸前一个大大的米奇,紧身牛仔裤,脚下一双平底鞋,马尾高束,一个黑色双肩小包,脸上粉黛未施,乍一看竟与普通高中生并无两样。
躲过小区门卫,她来到了一幢独栋别墅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块茵茵青翠的草地,木制白漆的栅栏将其与外界分隔开,草坪一旁安放着精致的木椅,红色的老旧砖墙上贴满了整整一壁的爬山虎,阳光投射,洒落一地的斑驳。
夜辜星竟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安详,仿佛走过太多路,看多太多风景,只想停下来在这里歇歇脚,品一杯香茗,看一本好书,阳光下,岁月静好,一切,无恙安然。
如果她真的是郊游路过此地,或许她会停下来,偷得浮生半日闲;可她不是,她是怀着目的,带着心机而来。
钱岐彬,齐煜,父子?
一个小小的地级市,竟然潜藏着两个枪械奇才,真是有趣!
没错,就是两个!钱岐彬自十年前定居a市起,便一直跟老恒帮帮主崔峰有合作,崔峰付钱,而他帮崔峰改良枪支弹药,可以说,老恒帮近几年来的飞速发展,钱岐彬功不可没!
试想,两帮火拼,相差无几的参战人数,每人都握有一杆枪,可是一方手里的枪械威力却是对方的两倍,那么优势将会是压倒性的,谁胜谁负,一眼明了。
就是凭借钱岐彬这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械改良技术,崔峰才得以在a市黑道走得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让夜社吃了大亏。
本以为钱岐彬已经很厉害了,但他的儿子似乎青出于蓝。尽管他抹去了一切有关齐煜的痕迹,但还是被夜七查到了。
夜组本来就专司情报工作,想要知道一件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齐煜,是个天才!
但,往往天妒英才。
母亲怀孕的时候被仇家枪杀,不足八个月的齐煜被迫呱呱坠地,一出生,就没了母亲,钱岐彬痛失爱妻,为了纪念妻子齐岳,他让儿子随母姓,辗转流浪了大半个华夏,才最终在a市安定下来。
但由于先天不足,齐煜从小体弱多病,再加上小时候随父亲颠沛流离,身体每况愈下,到了七岁还只能躺在床上,不会走路,腿部肌肉严重萎缩。
从此,他便失去了自由行走的权利,只能终日与轮椅为伴。
而钱岐彬对这个孩子可谓疼到了心坎上,一部分是因为父子天性,另一部分则是出于愧疚。
妻子因他而死,孩子不足月被迫降生,如今更是落下一身残疾,加上他年近四十才有了这么一个孩子,如何不疼?如何不愧?
“你好——”女子清甜灵动的声音响起,他竟有一瞬间的恍惚。
缓缓抬头,强烈的阳光竟让他微微眯起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