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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打呀打兔子,野豬卻下了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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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過後,白天仿佛是一棵芨芨草,嗖嗖地朝上瘋長。

這個季節最有個性,白天長夜裡短。

惹的那些深山裡的農人們,耐不住寂寞的,紛紛做起了小生意,無法做生意的,便在田閘地頭來回地溜達,照看自己的莊稼。

地里的莊稼已經瞞住了老鴰,莊稼一長高,地里的野物兒漸漸的多了起來。

野兔一點兒也不怕人,大白天就在村路上來回地溜達。

馬大慶有的是時間,他隔三差五地就請假,來照顧蘭花花。

近來不知為什麼?也許是懷孕的緣故,蘭花花見了馬大慶心煩。

馬大慶個子矮,長的又丑,只是嘴皮子還算湊合,關鍵是不會過日子。

他知道蘭花花愛吃紅燒豬蹄兒,就一個勁地給蘭花花買。

望著眼前的豬蹄兒,吃吧,這老貴了,這樣下去,估計他的那點兒工資,早吃沒了。

不吃吧,買來了,自己又饞的慌。

蘭花花也不知為什麼?發起火來,

「就你這點破工資,三瓜裂棗的,還可著勁兒花,當心孩子出生了,變成了窮光蛋。」

這點,馬大慶完全理解,也許,懷孕的人都這樣,不容易控制自己的脾氣。

「窮不了,我家還有汽水廠呢?」馬大慶悻悻地說。

「就那汽水廠,讓你老爸經營的,連員工的工資都發不出來。」蘭花花說。

馬大慶知道,娶來的老婆是用來疼的,不是用來吵架的。

和老婆吵架的男人沒有他媽的出息。

男人的出息就是好好掙錢,拼命掙錢。

比如老婆說,「親愛的,我閨蜜剛買了一條金項鍊。」

你說,「哎呀呀,才買一條,走,我給你買三條,四條去。」

在老婆眼裡,這才有男人樣。

但馬大慶的錢少,他無法反駁,只有沉默!

難堪的沉默!

「大不了我打野兔,給你換豬蹄兒。」馬大慶想了一會兒,小心翼翼地說。

馬大慶每次來山里,見野兔多,就動了心思。

馬大慶說到做到,第二天,他不知從哪兒搞到了一隻老土銃,扛著就上了山。

半個晌午兒,馬大慶土銃上就掛著一串野兔回到了籬笆院。

蘭花花數了數,一共六隻。

蘭花花不吃這野物兒,嫌棄土腥味兒太重,更何況,那老土銃里的鐵砂子,嵌進了兔肉里,找又找不淨,烙牙。

馬大慶有他的打算,這野兔在山裡不受人待見,到了一百多里外的天堂市,就成了山珍海味。

他昨天就給他舅舅打了電話,舅舅叫大德子,在「大富豪」酒店裡當大廚,這野兔送過去,准能賣個好價錢。

城裡人口味刁鑽,就愛吃這一口兒。

至於運輸,馬大慶更是有辦法,只要一個多小時,就能送到天堂市。

因為,一天有兩趟大客車去天堂市,要經過三岔鎮,早晨一趟,晚上一趟。

這兩輛大客車的司機,馬大慶都熟,還有一個是他同學的表弟,叫雁拔毛,更妙的是,這大客車還經過「大富豪」的門口。

馬大慶和雁拔毛己經說好,每送一隻野兔,車費五毛。

野兔占不了多少地兒,朝後備廂里一塞,萬事大吉。

這是雁拔毛的額外收入,他求之不得。

天時地利人和,如果馬大慶不是有工作的話,他真想專業幹這一行。

馬大慶把野兔裝在編織袋裡,搭在自行車上,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山。

他要趕上雁抜毛的那趟客車。

馬大慶一走,蘭花花坐了一會兒,感覺無聊,她尋思著,要找點事兒做。

這時,蘭花花聽到了山坡上一片嘈雜聲,她知道,獵人們又在圍捕野豬了。

對於山里人來說,野兔多了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野豬,它們常常拖家帶口的,溜下山來破壞莊稼。

作為野物兒,吃點莊稼就吃點吧,但這野豬可不地道,專拱莊稼的嫩根兒,有時,一夜破壞幾畝地是常事。

純粹的是本大爺走過,寸草不留的大禍害作風。

惹的村民們拿起了老土銃,滿山遍野地鑽著去尋這野物兒。

這天是宋小美上課,她正進行著單元測試,教室里鴉雀無聲,到處是沙沙的寫字聲。

下周,全鄉學科競賽又要開始了,宋小美正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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