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和要求。】
【经过一天的封锁,二月十一日,大部分外国商人选择了接受命令,上缴危险品,并签署保证书;而查尔斯等人又挺了两天,二月十三日,查尔斯作为商务总监督,终于以本国政府的名义宣布,让所有的本国商人将危险品交出,由他统一交给央洲官方。】
【同时,查尔斯表示,商人们这一次受到的损失可以由莺莺国政府来赔偿。这样一来,商人们的危险品,一定程度上就变成了莺莺国官方的财产,和官方扯上了关系。】
【最终,各方商人总共上缴了两万余箱危险品,重量超过两百万斤。】
【这个过程持续了不短的时间,直到三月十九日,商馆才被取消封锁,关口内外的交通也才正式放开。】
【四月初六,所有的收缴工作基本完成,随后,林石麟要求十六名大量持有并售卖危险品的外国商人额外签署一份保证书,保证日后再不入境。】
【四月十二日,这些外国商人签署了保证书,并随着查尔斯一同离开,他们也是最后一批离开的外国商人。】
【接下来,林石麟会:甲.将危险品运往京城,向皇帝展示工作成果,随后按照皇帝意愿处置
乙.一半一半,一半留在本地销毁,一半运往京城
丙.直接就地销毁】
清朝,崇德年间。
皇太极一方面为林石麟干脆果决的手段感到非常振奋和爽快,觉得这一行动简直是振奋了已经萎靡的央洲气势,并且还给其他官员打了个样;
另一方面,则又不由自主地为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不好的事情而忧心忡忡——如果他不知道莺莺国那边的事情,如果他没有从神迹中了解到那完全是堪称大变动的发展,他大约也可以带着纯然的骄傲和愉快心态看着这些事情。
——并不是说此时他就不觉得愉快和骄傲了,但是对于接下来的发展和应对的担忧和思考也是根本停不下来的。
但是,彼时的央洲还不知道啊!
还不知道,不管央洲怎么处理这些危险品,与那个莺莺国的冲突都是不可避免、不可回转的。不管什么理念或者制度,双方的利益就是存在根本冲突的。
收回思绪,他看向这一次的选项和问题。
危险品要销毁,但是该怎么销毁,在哪里销毁?
按照常理而言,将收获或者说工作成果运往京城,也是一个正常做法;不过,这个是一种危害性极大、蕴含的利益也极大的东西,这种东西运往京城……会不会有人想要从中牟利?
总有那么一些人,敢于冒着极大风险来做一些违背朝廷律例和法令的事情,更不要说这个东西的利益那么大了。
所以,【丙】。
唐朝,贞观年间。
李世民同样觉得林石麟算是正当地履行了一个官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没有堕了上国的气度——虽然,这个传统的上国与周边国家的模式好像有点不那么适用了的样子。
对于这个问题,他隐隐约约有些感觉,但一时之间还是不能明确意识到,也不能准确地形容出来。
毕竟,历经数个王朝,不论是正儿八经大一统的王朝时期,还是分裂林立的各个小国时期;不论是正统的汉人王朝,还是一些非汉人王朝,没有一个不是秉持着上国与藩属国的对外交往互动模式的。
就连后来的元朝,在与其他蒙古汗国交流的时候,还要挂上一个上国与藩属国的壳子。
包括诸位一同尝试建立了与过往不同的天命理论的贞观重臣们,有一些也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感觉,但暂时还不能彻底明晰——传统的模式使用时间实在太久了,且这一套模式还是和中原王朝的地缘情况、实力情况以及理论非常配套的。
这些理论和模式,几乎是已经深深刻入了每一个人的脑中,就连一些知道点事情的普通百姓也浸润在这一套理论和模式之中——毕竟,这对于任何一个王朝而言,都很正确啊不是吗。
【为了能够更好地销毁危险品,避免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风险,林石麟决定将危险品就地销毁。】
【为了销毁危险品,他仔细研究了一番销毁方法。原本就有的一个方法,就是用桐油焚毁,但是这种销毁方法并不能够彻底销毁危险品,危险品的残留物可能会渗入土地,仍有留存。】
【于是,他采用了一个新的方法,利用海水。正巧关口沿海,非常适合用这种方法。】
【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林石麟正式在二山门展开销毁危险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