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的朋友在微─博上问我,问我打赏的极限在那裡?我回说若我发疯了!我口袋目前是真的没什麼钱!若我真的疯了就把固定资產都卖了!那麼极限应该是一人可以打赏10万张票以上吧!不过一定有许多无知的人就会问这样的人為什麼要写书?我只好说:虽千万人,吾亦往矣!这就是实力、勇气!被笑!被批评!都傲然!淡然著!其实不正确,写书正常应该是你喜欢写就写,怎麼到了古华夏变成写书就是一定要以赚钱的错误观念呢?写书变成谋生工具,不然就别想写也别被赏!彷彿是一言堂的古华夏,龙哥哥看了直摇头,写的好被赏是应该的,写的不好也不能因為没人赏没赚钱就断尾了,写书是真正喜欢写,才是第一!第二才是赚钱,因為时间就是金钱,总要花很多时间在写书上,而没钱又不能生存!
晚上回家遇见母亲,顺手口袋拿出钱要给她,她说时机不好自己留著,说我的开销比较大,我也不知道母亲到底有多少钱?因為家裡的钱都是母亲掌握的,感觉上我家好像没钱了,但好像又都够用,于是我应该知道了..原来我只要负责养活自己就够了..还真的有一些朋友连自己养自己都很困难..不过我以后也不会帮这些朋友..因為欠我太多了..根本不会还的..搞得我自身难保..,以上就是龙哥哥最真的文字之一。”
真是够真实的玄幻啊!汗一个先!
ps:
感谢所有的支持!老话一句:希望读友每一天都快乐,这才是生命的意义之一!愉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