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在世,也不过老人家这般,我黄逍安能受你之拜!”
“锦侯,我李老汉有一子一孙,尽是丧命于这战乱之中,儿媳、孙媳上要照顾我这把老骨头,下有嗷嗷待哺之婴孩,早已是苦不堪言,险些饿死在这乱世之中。是锦侯你战败了公孙贼子,替老朽一家报了仇,又是锦侯你给了我一家人的吃穿。恩大莫过于救命,锦侯如何当不得老朽一拜?”老者颤巍巍的提起身边的一个小酒坛,在旁边一妇女手中接过粗瓷大碗,斟了满满的一碗酒,双手捧到黄逍面前,老泪纵横,“锦侯,你对我们冀州百姓,天高地厚之恩,我冀州百姓无以为报,此乃老汉自酿酒水,比不得主公所酿的美酒,老汉就以这碗酒,来谢锦侯大恩!愿锦侯能早日平定天下战乱,还天下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黄逍双手接过酒碗,举到嘴边就要喝。
“主公……”田丰等人连声惊呼,一脸担心的看着黄逍。
黄逍自然知道他们担心的是什么,瞪了他们一眼,没有丝毫犹豫的将碗中酒一饮而尽!“好酒!谢过老人家了!”
李老汉颤抖着接过黄逍递过的碗,感激的看着黄逍,却一句话说不出来。有道是人老成精,李老汉活了这一把年纪,哪还不知道这些人是因何惊呼。
看着眼前无数的人捧着装满酒水的酒碗,拿着能拿出手的食物,一眼期待的看着自己,黄逍只感头皮嘛,这要全喝下去、吃下去,那……“乡亲们,黄逍还要有长途要赶,若不然,定与大家一醉方休!黄逍不能喝了,但辜负大家的好意我也于心不忍,就让我手下将士代替我来喝,大家意下如何?”
“就依锦侯之意!”黄逍的话,在两州百姓中,比圣旨还要好用几分,何况,锦侯的军队,也是百姓深深爱戴的军队。
“将士们!冀州的乡亲来给我们饯行啦,你们高兴不!”
“高兴!”全军爆出整齐划一的回声,当了一辈子的兵,只有在锦侯手下,才有此殊荣。军队里不是没有先前在别的军队当兵的人存在,然从没有过这般的荣耀!以前当兵,百姓看到的反应是怕,现在在锦侯手下当兵,百姓看到的反应是敬,从没有过的感觉,使得军兵们身心俱爽。
“每人喝一碗酒,记住,只许一碗!不许收纳百姓任何财务,若有现,杖责五十,赶出军营,听明白了吗?”
“明白!”
“大点声,没吃饱饭么?”黄逍大声喝道。
“明白啦!”冲天的声浪席地而起。
黄逍满意的看着眼前的精壮整齐的军队,高声道:“这才是我黄逍的军队!起军歌,与乡亲门告别!”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嘹亮热血的歌声弥漫邺城上空,两万多将士整齐的队伍在百姓的送别队伍中,蜿蜒前行,一碗一碗的酒喝下,一点一点的离邺城越来越远,直到三十里外,百姓的队伍才到了尽头。
望着踏着歌声消失在视线中的军队,多好的军队啊!百姓们哭了,幸福的哭了!
“嫣然,你……”
回到了阴馆,又是一番邺城的场面,黄逍好不容易应付掉热情的百姓,大小官员,转身直奔自己的府邸,待来到后宅,见到貂禅,黄逍不由得呆了。
这还是我的老婆么?黄逍震惊的看着眼前的貂禅,张张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夫君……”貂禅看着眼前站立的黄逍,近六个月的思念,化做一声轻唤,两行泪珠滚落了下来。
“嫣然,你…你这是得的什么病?怎么没叫华佗来给你看看?”黄逍看着福的貂禅,一脸的不可置信,尤其那肚子……
“病?妾身没病啊!”听到黄逍的话,貂禅一脸的疑惑,我好好的,哪来的什么病!
黄逍走上前,轻轻地搂和貂禅的香肩,抚摩着貂禅的肚子道:“还说没病,这里是怎么了,还硬邦邦的。”
貂禅羞涩的低下头,轻声说道:“夫君,妾身…妾身有喜了!”
“有喜了?”黄逍一愕,随即兴奋的问道:“有喜了?怎么没见你在信中说起?几个月了?”
“妾身想给夫君一个惊喜,就没有在信中说起。傻样!还能几个月?你走多久就是多久了!”貂禅满面娇羞,钻进黄逍的怀里再也不出来。
“我要有孩子了?我要有孩子了!”
第一卷三国扬名第100章为子起名说起蔡琰
也难怪黄逍如此兴奋,算上前一世的三十来年,他已经是五十来岁的“老人”了,也可谓是“老来得子”,为人父的喜悦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