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低着头,背着书包,一个人来来去去,对跟在她身后的球迷们视若无睹。因为李维尼的身体里有两个女生,一个是在球场上自信的神采飞扬的让人喝采让人激动的了不起的灌篮高手,另一个是下场后又迅速变得害羞的笨拙的女生。
如果可以,她真希望除了睡觉,其他时间自己都生活在球场上。于是校园里开始传言纷纷,甚至……甚至有一种说法,说李维尼不理睬男生,是因为她其实更喜欢女生。噢,那些可怕的传言,让所有的女生看见她就像躲瘟疫一样,那些男生粉丝也仿佛在一夜间撤退得干干净净。
……
。。
记得要忘记(节选)(1)
太阳要把人晒伤的季节,我整天套着宽大的黑汗衫或者军绿色汗衫,埋头在地铁里穿行。我在地下二层的“彩虹兄弟”发型屋上班,闲暇的时候喜欢在地下一层的地铁商城里晃荡。
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卖电影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副试听的大耳机。
这几家店的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胆子有点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
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自己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了。
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的那种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
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
“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
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
“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
“哟,”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
“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
那一年倍贝三岁,身高不足一米,体重却超过二十公斤。
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突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
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她的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地搁在我的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
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像那是最美妙的天籁。
我腿发麻,耳朵发痒,奋力要坐起来。
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也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
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
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
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
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挺可怜的。
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耳垂的那一瞬,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过的香甜安静。
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
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地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像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
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记得要忘记(节选)(2)
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两位老妈做了十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