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比如伏击敌人的主力舰队,结果都好不到哪里去。最典型的,肯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海军。虽然日本海军的潜艇也抓住机会,干掉了几艘美军主力舰,甚至击沉过舰队航母,但是比起美国海军的潜艇来说,性能更先进、续航力更强的日本潜艇原本应该在夏威夷群岛以东海域取得更大的战果。
显然,美再海军绝对不会犯日本海军的错误。
虽然在战争爆发前,美国海军拥有的潜艇并不多,甚至比共和国海军还要少,但是有足够多的情报证明,美国海军在2050年之前就设计了好几种潜艇,只是受潜艇总吨位的限制,没有开工建造。更重要的是,在2055年之前,美国海军就针对世界大战,设计了一种排水量不到5000吨,配备了小型可控聚变反应堆与复合蓄电池,拥有无限巡航能力,并且在攻击的时候能够用电池做无声推进的攻击潜艇。而这种潜艇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在战争时期大批量建造。要知道,早在20年前,在战术指标越订越高的情况下,共和国与美国的攻击潜艇的平均吨位就超过了10000吨,到2050年的时候,已经接近20000吨,其直接结果就是攻击潜航的造价越来越高,越来越难以大批量建造。如果牺牲部分不必要的性能,比如以70节的航速持续航行,并且减少武器的复杂程度,比如只配备重型鱼雷与通过鱼雷发射管发射的反舰导弹,建造1艘20000吨级攻击潜艇的费用,可以建造5到6艘5000吨级的攻击潜艇。更重要的是,这种“简单”的攻击潜艇的建造周明肯定非常短,在战争状态下不会超过半年。也就是说,美军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增加潜艇数量,从而对共和国的海上生命线构成致命威胁。
当然,共和国海军也有类似的计划。战争爆发后,共和国海军提交给国务院的第一份紧急造舰清单中就包括一种4000吨级的攻击潜艇,而且第一批建造数量就高达48艘。更重要的是,这种潜艇的反潜能力非常有限,主要任务就是用来攻击没有武装的商船。按照海军制订的破交战术,4000吨级攻击潜艇将与20000吨级的攻击潜艇联合作战,组成专门的破交编队,前者专门负责对付敌人的船队与护航舰艇,后者除了承担指挥与协调工作之外,还负责对付敌人的反潜潜艇。
不可否认,共和国海军也知道反潜的重要性。
客观的讲,最理想的反潜武器就是潜艇,而不是水面战舰与反潜飞机。问题是,潜艇是最为复杂的战舰,甚至算得上是最复杂的武器。要知道,潜艇是封闭系统,即在确定了尺寸数据之后,就只能在额定的尺寸与吨位下进行设计,而不能像其他武器那样,为了满足性能指标,可以适当放宽设计指标。更重要的是,潜艇的建造难度也是最大的。别的不说,能够制造潜艇用耐压壳体的国家只有6个,即共和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与英国,其他发达工业国都不具备这个能力。从作战使用的角度来看,潜艇执行破交任务的效率肯定超过了执行反潜任务的效率。换个角度来看,反潜任务的主要目的不是干掉敌人的潜艇,而是确保己方的舰船不遭到敌人潜艇偷袭。
在掩护运输船队的护航作战中,这一特点表现得更加突出。原因很简单,船队的任务是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而且现代化运输船只的航行速度都非常快,普遍在40节以上,有的甚至超过了60节,因此在航程为5500千米(这是共和国飞条海上生命线是平均航程)航线上,船队的实际航行时间仅为50到70个小时,即3天左右。如此一来,护航舰队的任务就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确保船队不遭到潜艇伏击。众所周知,反潜作战是非常考验耐心的战斗,某些时候,反潜舰艇甚至会与潜艇周旋好几天,因此在干掉敌人潜艇之前,船队就到达目的地了。由此可见,在以保护运输船认为主要目的的情况下,反潜力量应该尽量吓阻敌人的潜艇,而不是与敌人的潜艇作战。如此一来,在海面上航行的反潜战舰、以及在空中飞行的反潜飞机肯定比潜艇更适合护航作战。考虑潜艇高速航行时会发出明显噪音,所以潜艇也不适合执行伴随式护航任务。
受此种种因素影响,共和国海军的第一批造舰清单中,也包括一种专业护航战舰。
与所有专门针对战争环境的舰艇一样,这种编号“HH0001”的护航战舰并不大,标准排水量只有3350吨,满载排水量不到4000吨,水线长度100米出头,采用最适合高速航行的双体水翼船型(大型战舰普遍采用生存能力更加出色的三体冲浪船型)。由此可见,这种护航战舰的主要性能也不会非常出色,最大航行速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