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有一辆载货马车,”布卢姆先生说,“可是它一动也没动。我送你过去吧。你想到莫尔斯沃思大街去吗?”
“是的,”年轻人回答说,“南弗雷德里克大街。”
“来吧,”布卢姆先生说。
他轻轻地碰了一下盲青年那瘦削的肘部,然后拉着那只柔弱敏感的手,替他引路。
跟他搭讪一下吧。可别采取居高临下的态度。他们会不相信你的话的。随便拉拉家常吧。
“雨不下啦。”
不吭声。
他的上衣污迹斑斑。他必是一边吃一边洒。对他来说,吃起东西来味道也完全不同。最初得用匙子一口一口地喂。他的手就像是娃娃的手。米莉的手也曾经是这样的。很敏感。他多半能凭着我的手估摸出我个头有多大。他总该有个名字吧?载货马车。可别让他的手杖碰着马腿。马累得正在打着盹儿。好啦,总算安安全全地过了马路。要从公牛后面,马的前面走。
“谢谢您,先生。”
凭着嗓音,知道我是个男的了吧。
“现在行了吧?到了第一个路口就朝左拐。”
年轻的盲人敲敲边石,继续往前走。他把拐杖抽回来,又探一探。
布卢姆先生跟在盲人的脚后面走着。他穿着一套剪裁不得体的人字呢衣服。可怜的小伙子!他是怎么知道那辆载货马车就在那儿的呢?准是感觉到的。也许用额头来看东西。有一种体积感。一种比暗色更要黑一些的东西——重量或体积。要是把什么东西移开了,他能感觉得到吗?觉察出一种空隙。关于都柏林城,他想必有一种奇妙的概念,因为他总像那样敲黄石头走路。倘若没有那根手杖,他能够在两点之间笔直地走吗?一张毫无血色的、虔诚的脸,就像是许下愿要当神父似的。
彭罗斯!那人就叫这个名字。
瞧,他们可以学会做多少事。用手指读书。为钢琴调音。只要他们稍微有点儿头脑,我们就会感到吃惊。一个残疾人或驼背的要是说出常人也会说的话,我们就会夸他聪明。当然,在其他方面他们的感官比我们灵敏。刺绣。编箩筐。大家应该帮帮他们。等摩莉过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一只针线筐吧。她就讨厌做针线活儿。也许会不高兴的。人们管他们叫瞎子。
他们的嗅觉也一定更敏锐。四面八方的气味都聚拢了来。每一条街各有不同的气味。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还有春天,夏天,各有不同的气味。种种味道呢?据说双目紧闭或者感冒头痛的时候,就品尝不出酒的味道。还说摸着黑抽烟,一点儿味道也没有。
比方说,对待女人也是如此。看不见就更不会害臊了。那个仰着头从斯图尔特医院跟前走边的姑娘。瞧瞧我,穿戴得多么齐全。要是瞧不见她,该是多么奇怪啊。在他心灵的眼睛里,会映出一种形象。嗓音啦,体温啦。当他用手指摸她的时候,就几乎能瞥见线条,瞥见那些曲线了。比方说,他把手放在她头发上。假定那是黑色的。好的。我们就称它作黑色吧。然后移到她的白皮肤上。兴许感觉就有所不同。白色的感觉。
邮局。得写封回信。今天可真忙啦。用邮政汇票给她寄两先令去——不,半克朗吧。薄礼,尚乞哂纳。这儿刚巧有家文具店。且慢。考虑考虑再说。
他用一根手指非常缓慢地把头发朝耳后拢了拢。又摸了一遍。像是极为柔细的稻草。然后又用手指去抚摩一下右脸颊。这里也有茸毛,不够光滑。最光滑要算肚皮了。四下里没有人。那个青年正走进弗雷德里克大街。也许是到利文斯顿舞蹈学校去给钢琴调音哩。我不妨装出一副调整背带的样子。
他走边多兰酒吧,一边把手偷偷伸进背心和裤腰之间,轻轻拉开衬衫,摸了摸腹部那松弛的皱皮。然而我知道那颜色是黄中透白。还是找个暗处去试试吧。
他缩回了手。把衣服拽拢。
可怜的人哪!他还是个孩子呢。可怕啊。确实可怕。什么都看不见,那么他都做些什么梦呢?对他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幻梦。生就那副样子,哪里还有什么公道可言?那些妇孺参加一年一度的游览活动,在纽约被烧死、淹死。一场浩劫。他们说,“业”就是为了赎你在前世所犯下的宿孽,而轮回转生——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子。哎呀,哎呀,哎呀。当然值得同情。然而不知怎地,他们总有点儿难以接近。
弗雷德里克·福基纳爵士正步入共济会会堂。庄严如特洛伊。他刚在厄尔斯福特高台街美美地吃过一顿午餐。司法界的一群老朽们都聚在一道,起劲地喝着大瓶大瓶的葡萄酒,海